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武漢肺炎紓困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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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,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「紓困特別條例」。總統蔡英文也在傍晚立即簽署條文,肯定朝野盡速通過,展現台灣民主效率。而紓困條例明定,哄抬價格不當囤積防疫器具、最重可處五年徒刑;散播不實謠言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不過、不少在野黨提案的「防疫照顧假」、「居家隔離假」應給予薪資補貼,最後沒有入法。

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衝擊,立法院在25號下午,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三讀通過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》,編列特別預算600億元,分為防治、紓困、振興與罰則等4部分。傍晚,蔡英文總統也簽署紓困特別條例,感謝朝野政黨合作,盡速通過,他說:「在面對疫情威脅的時候,朝野共同展現出來的是台灣民主的效率,稍早法案完成三讀之後,我們立即安排簽署,讓防疫跟紓困工作可以在更周全的法律基礎上。」

朝野立委在主要罰則達到共識,紓困特別條例明令,哄抬價格、不當囤積防疫物資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。散播疫情謠言導致損害公眾他人,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。違反隔離、檢疫規定者,最高開罰100萬元。罹武漢肺炎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有傳染疑慮者 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元以下罰金。但是在野黨團針對「防疫隔離假」與父母照顧停課孩童的「防疫照顧假」是否入法給薪,產生歧見。

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:「所謂的防疫隔離假這部分,我們希望可以比照公假給予全薪,或者是他生計遭遇困難,給予相關的防疫津貼。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:「防疫的隔離不是公假的概念,他其實強制被隔離,他就必須要請假。」

各黨團版本經逐條表決,不過最後三讀條文,國民黨團、民眾黨與時代力量各自提出的「防疫照顧假」與「居家隔離假」版本都未通過。下午民眾黨團開記者會批評,防疫照顧假沒有入法保障,讓家長看得到吃不到。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就說:「台北市有30幾位小朋友在居家檢疫,我們一樣適用給假不給薪,很多家庭他就是必須要忍痛來照顧自己的孩子。」

儘管紓困條例最後沒有納入「防疫照顧假」,不過生計因此受影響者,主管機關應依「依社會救助法」補助。至於防疫隔離假則明令,主管機關認定需居家隔離者,不得視為曠職、不得扣全職獎金、不得解聘。隔離者在2年內可申請補償。也鼓勵企業給薪,補助租稅優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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